按照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《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(序号39)整改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反馈问题
餐饮油烟治理有待加强,督察发现部分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或处理效果不佳。
二、整改目标
加强餐饮油烟治理,有效管控油烟污染。
三、整改措施
1.综合执法局负责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的监管执法;负责指导、督促依法查处餐饮业大气污染行为。
2.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对餐饮服务单位(场所)进行排查摸底;负责定期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设施运转、清洗、建立台账情况进行检查;对餐饮服务单位在期限内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,或擅自拆卸、停运油烟净化装置,移交城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;严把新、改、扩建餐饮服务单位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关。
3.采取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、宣传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法,加大对未安装和未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监管及处罚力度,使管理不留死角,不留空档,确保问题及时发现、有效处置。监管过程中需要对油烟和噪声进行检测、检验的,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第三方实施。
四、整改完成情况
1.在常态化监管巡查过程中,逐一查看餐饮后厨及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区域的墙面、地面,针对商铺存在的油烟污染等问题,及时提醒告知、教育纠正,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,督促商户及时整改,有效清洗墙面、地面油渍,确保墙面、地面干净整洁无油渍污染。
2.对开发区内现有餐馆进行排查,在检查中发现有少量餐馆存在油烟净化器老化、使用不规范、未及时清洗现象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油烟问题,能立行立改的,现场督促商户整改到位;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,限期整改,并安排专人负责后续跟进,确保问题闭环解决。目前,已要求2家餐馆更换油烟净化设施,5家餐馆采取定期清洗的措施,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。
3.多渠道、多方式开展宣传、教育活动。组织住建、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社区等部门,加强对区内居民、餐饮单位开展《民法典》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政策法规宣传,提高餐饮商户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环保理念,督促其规范安装、使用油烟净化设备,及时清洁油烟污渍,维护店内外环境卫生。
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5年6月12日—2025年6月25日,共10个工作日)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反映。
责任人:徐光永
承办人:陈军伟0710-3639052